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我院公共管理专业(MPA)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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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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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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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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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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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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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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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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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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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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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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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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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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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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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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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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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批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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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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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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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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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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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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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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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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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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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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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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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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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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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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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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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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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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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总分从高到 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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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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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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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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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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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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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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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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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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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1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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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 3 月 24 日 17:00 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请发送至 sysumpa2021@163.com 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请将材料扫描成 PDF,并整合成一份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复查时学院将核对材料原件。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初试准考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 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 300 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考核时间:3 月 27 日笔试,3 月 28 日面试。
考核办法:考核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已参加 “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通过递补获得“有
条件录取资格”、且全国联考分数达到国家 A 线的考生, 仅需参加“常规复试”中的笔试考核;其他上线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时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
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运用。具体如下: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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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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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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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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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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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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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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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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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理论及相关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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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学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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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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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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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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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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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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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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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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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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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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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材料阅读理解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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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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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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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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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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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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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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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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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给问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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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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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2021 全国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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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学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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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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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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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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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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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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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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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试大纲解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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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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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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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中心; 出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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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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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2020 年 9 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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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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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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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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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学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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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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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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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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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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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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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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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 1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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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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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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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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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 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 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为不合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复试录取方案、本专业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 MPA 教育中心网站公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 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 MPA 教育中心
电话:020-39332632、020-39337060
邮箱:mp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 MPA 教育中心
电话:020-39332632、020-39344585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21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