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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2396 次 发布时间:2019/3/14

2019年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以下内容来自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学科、专业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具体调剂公告另行通知。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4.我院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070700海洋科学

6

0

6

080100力学

5

1

4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以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学科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520日左右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郭老师

电话:0756-3668136

邮箱:guoyingt@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郭老师

电话:0756-3668136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9314

 

附件: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327日下午14:2014:50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B203

 

2、请各位考生带齐下列材料按时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32715:0017:00

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B203

面试时间:3289:0012:00

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1113(面试地点如有变化,我院会提前通知考生)

备注:

1、请参加笔试考生提前5分钟进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考试时关闭各类通讯工具,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试室前面。

2、考生务必将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填写在答卷密封线内,填写在密封线外者答卷无效。所有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纸上,填写在试卷上无效。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场,并保持安静。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41日公布在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

 

三、拟录取考生领取材料

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可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1216室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领取以下材料,并尽快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进行体检(电话:2528219)。

1、《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拟录考生领取《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请在体检表左上角写上院系代码:767,院系名称: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以及考生本人联系电话);

2、《政审调档函》;

3、《政审表》。

上述材料中2-3项由考生带回所在学校办理调档手续,并按材料中指定地点寄回。

 

四、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相关附件:

1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以上内容来自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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