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
(院/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
专业代
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代码
|
方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卫生综合
|
1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0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370
|
50
|
50
|
170
|
|
2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0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70
|
40
|
40
|
160
|
|
3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0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对口支援)
|
270
|
40
|
40
|
160
|
|
4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7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单考)
|
300
|
40
|
40
|
160
|
|
5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310
|
50
|
50
|
170
|
|
6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0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330
|
50
|
50
|
170
|
|
7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04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310
|
50
|
50
|
170
|
|
8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
05
|
卫生毒理学
|
310
|
50
|
50
|
170
|
|
9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1
|
公共卫生(全日制)
|
310
|
50
|
50
|
170
|
|
10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
310
|
50
|
50
|
170
|
|
11
|
107401
|
社会医学与卫
生事业管理
|
69
|
不分方向
|
310
|
50
|
50
|
170
|
|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序
号
|
考生
编号
|
考生
姓名
|
报考
专业
|
报考
方向
|
学习
方式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 1
|
业务
课 2
|
初试
成绩
|
复试
专业
|
复试方
向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7
|
1
|
6
|
|
105301
|
公共卫生(全日制)
|
83
|
1
|
82
|
|
105302
|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
35
|
0
|
35
|
|
10740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
理
|
9
|
4
|
5
|
|
学科专业(方向)
代码
|
学科专业(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公开招考计划
|
备注
|
10040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96
|
35
|
61
|
|
10040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4
|
0
|
4
|
|
10040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对口支援)
|
1
|
0
|
1
|
|
100471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单考)
|
19
|
0
|
19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8
|
2
|
6
|
|
10040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11
|
1
|
10
|
|
100404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6
|
0
|
6
|
|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daiweiho@163.com 邮箱,邮件标题格式: “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初试准考证。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 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 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备注:同等学力加试由招生单位综合考核;管理类联考复试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各招生学科(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值的 60%为不合格)。
五、信息公布
将在我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 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 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术与教务办公室电话:020-87330519
邮箱:daiwh@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电话:020-87335613
020-87330725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