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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2116 次 发布时间:2018/3/23

2018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考生的分数必须先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人数和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划线。我院除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00)的招生方向单独划线外,其他招生学科、方向的分数线均按中山大学划定的分数线:34内科学(消化系病)的分数线为34035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的分数线为32046外科学(整形)分数线为325。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1.21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系)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2)。

4.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该计划未含专项计划):

序号

专业方向

科室

2018年计划

已拟录取免试生

还可使用的计划

备注

总计划数

科研型计划

临床型计划

科研型计划

临床型计划

科研型计划

临床型计划

1

临床病理学

病理科

2

1

1

 

 

1

1

 

2

儿科学

儿科

7

1

6

1

1

0

5

 

3

耳鼻咽喉学

耳鼻喉科

8

3

5

1

1

2

4

 

4

分子医学

分子医学

4

4

0

2

 

2

0

 

5

妇产科学

妇产科(产科)

2

1

1

 

 

1

1

复试时以妇产科学为单位统一复试

6

妇产科(生殖)

6

3

3

2

 

1

3

7

妇产科(肿瘤)

4

1

3

1

2

0

1

8

急诊医学

急诊科

4

1

3

 

 

1

3

2个为全科医学

9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康复科

3

1

2

 

1

1

1

 

10

口腔医学

口腔科

8

3

5

 

 

3

5

 

11

麻醉科

麻醉科

6

2

4

1

 

1

4

 

12

内科学

内科学(传染病)

1

 

1

 

 

0

1

 

13

内科学(风湿)

1

1

0

1

 

0

0

 

14

内科学(呼吸)

4

2

2

 

1

2

1

 

15

内科学(内分泌)

6

4

2

2

 

2

2

 

16

内科学(肾内)

4

1

3

 

 

1

3

 

17

内科学(消化科)

9

4

5

 

 

4

5

 

18

内科学(心血管)

10

4

6

3

2

1

4

 

19

内科学(血液)

3

 

3

 

 

0

3

 

20

神经病学

神经病学(老人病)

5

2

3

1

 

1

3

复试时以神经病学为单位统一复试

21

神经病学(神经系病)

6

2

4

1

2

1

2

22

皮肤病与性病学

皮肤科

5

1

4

1

3

0

1

 

23

外科学

普外(胆胰)

5

4

1

2

 

2

1

复试时以普外科学为单位统一复试

24

普外(肝胆)

10

4

6

 

 

4

6

25

普外(乳腺外)

11

9

2

6

 

3

2

26

普外(胃肠)

3

 

3

 

 

0

3

27

普外(小儿外)

1

 

1

 

 

0

1

28

外科学(骨外)

14

6

8

4

 

2

8

 

29

外科学(泌尿外)

9

6

3

1

2

5

1

 

30

外科学(神经外)

3

2

1

 

 

2

1

 

31

外科学(心外)

1

1

0

 

 

1

0

复试时以胸心外科学为单位统一复试

32

外科学(胸外)

3

1

2

 

 

1

2

33

外科学(整形)

1

 

1

 

 

0

1

 

34

眼科学

眼科

1

 

1

 

 

0

1

 

35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影像医学(超声)

1

1

0

1

 

0

0

复试时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为单位统一复试

36

影像医学(放射)

4

1

3

 

 

1

3

37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医科

1

1

0

 

 

1

0

 

38

肿瘤学

肿瘤学(放疗科)

2

1

1

 

 

1

1

复试时以肿瘤学为单位统一复试

39

肿瘤学(化疗科)

4

4

0

1

 

3

0

40

 

总计数

182

83

99

32

15

51

84

 

 

5.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同时根据我院各专业上线的生源情况确定。我院会将调剂情况公布在医院的网站医院管理网医学教育网页或2018年硕士复试QQ群上。原则上我院只接收院内调剂,不接受院外考生调剂。

6.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或2018年硕士复试查询复试名单。

二、调剂办法

1.调剂生源的原则:先院内调剂,再院外调剂。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如未能进入第一轮复试,则不予调剂。

2.调剂分为不同学科或学科方向的调剂和相同学科或学科方向的调剂。不同学科或学科方向调剂指学科或学科方向上线的生源不足或是经第一轮复试后没录足计划,要从别的学科或学科方向调剂考生,须报研究生科审批。相同学科或学科方向的调剂指同一学科或学科方向内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调剂到临床医学(即科研型),不需报批。

3.第一轮复试时,生源充足、已满足录取的学科﹑专业不能再调剂生源;合格生源不足(上线生源不达到实际招生计划数),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生与原上线生一起参加复试,但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原上线生。

4.如果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第一轮复试之后,无法录取到合格的学生,可以将剩余计划报给研究生科,公开调剂。

5.调剂生源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确定。考生填写调剂表后报研究生科审批(第一轮调剂人数少于拟接收调剂人数时,不需所调剂专业审批,如果调剂人数大于拟接收的调剂人数,则由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情况决定。调剂往基地教学医院的申请只需院本部研究生科审批)。调剂申请表可以直接发至研究生科邮箱:graduate2@163.com

6.教学基地医院招生专业如果上线生源不足或不合格,可在院本部相对应的招生专业中调剂,不需审批。如院本部相应招生专业的生源也不足或不合格,则公布所缺计划,接受公开调剂。

三、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商银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3小时(含外语笔试)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满分60分,面试满分40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临床、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一个专业方向中有录科研型与临床型的计划,分别按科研型与临床型排序录取)。

3.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各专业考生面试统一单独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

孙逸仙纪念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20-81332468

邮箱:graduate2@163.com

(二)申诉

电话:020-81332468

邮箱:graduate2@163.com

(三)监督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1.复试名单

2.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含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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