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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山大学心理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鸿知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1824 次 发布时间:2018/3/19

-----------------------以下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2018年中山大学心理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833号)、《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研院〔2018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系且初试成绩符合以下分数要求者,均具有复试资格。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学术学位

0771心理学

320

55

90

专业学位

0454应用心理

355

55

180

单独考试

0771应用心理学

355

45

90

2.考生可以通过我系网页(“中山大学心理学系/教育教学/研究生/最新通知”http://www.psy.sysu.edu.cn/ui/news-9-9-14.aspx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事宜。

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备注

0771心理学

19

6

13


0454应用心理

26

3

23

少干1,统招22

0771单独考试

14

0

14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限1A4纸)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需要提供,单独考试考生不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个人简介、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职业发展规划。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原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值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与外语笔试同时进行,合计2.5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笔试80分,面试20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录取时按心理学专业排名(即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研究方向合并排名,应用心理专硕及单考分别单独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

1.心理学系办公室

电话:020-39335843(学术学位、单独考试)

020-39336030(专业学位)

邮箱:lihao55@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心理学系

电话:020-39336030

(三)监督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附件:1.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指引及名单(学术、专硕)

2.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指引及名单(单独考试组)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2018316

 

-----------------------以上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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