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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3745 次 发布时间:2021/3/23

2021年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中心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我中心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

 

方向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备注

 

1

 

105100

 

临床医学

 

16

 

临床医学

(眼科学)

350

50

55

220

 

 

270

 

40

 

40

 

160

普通少

 

249

 

40

 

40

 

160

喀什少

2

100200

临床医学

12

眼科学

310

50

50

170

 


 

3

 

100100

 

基础医学

 

J2

基础医学

(分子医学)

 

310

 

50

 

50

 

170

 

4

101000

医学技术

88

眼视光学

310

50

50

170

 

初试成绩符合我中心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

(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中心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方

向)代码

学科专业(方

向)名称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公开招考计划

备注

 

105116

 

临床医学(眼科学)

65

20

45

 

2

0

2

普通少干

3

0

3

喀什少干

 

1001J2

基础医学(分子医学)

 

14

 

1

 

13

 

100212

眼科学

17

8

9

 

101088

眼视光学

2

1

1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 3 24 24:00 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zocjxk@gzzoc.com 邮箱,邮件标题格式: “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初试准考证。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请复试考生同时提供《眼科中心复试补充材料统计表》

(附件 2),并添加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需清晰)。无佐证材料的项目将不计入考核统计范围。统计表和佐证材料压缩命名为“姓名-复试补充材料”添加为资格审查邮件中的附件,一起发送。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 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 60%为不合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将在中山眼科中心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

(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电话:(020-66618968

邮箱:(zocjxk@gzzoc.com

(二)申诉(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电话:(020-66618968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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