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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作者:鸿知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2244 次 发布时间:2021/3/22


2021年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

(院/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业务课

业务课

1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1

环境科学

300

50

50

60

60

2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2

环境工程

300

50

50

60

60

3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1

环境工程

(全日制)

280

50

50

60

60

4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2

环境工程

(非全日

制)

280

50

50

60

60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

(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 试 的 考 生 名 单 。 考 生 可 以 通 过 学 院 官 网

http://sese.sysu.edu.cn)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

(方向)代码

学科专业

(方向)名称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公开招考计划

备注

083000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16

 

9

 

7

 

08300002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18

 

7

 

11

 

08570001

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 A

 

52

 

11

 

41

 

全日制

08570002

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 B

 

15

 

0

 

15

 

非全日制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 3 22 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yangfengk@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初试准考证。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并请填写《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附件 5),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总分:500 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 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综合评价(1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

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各(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值的 60%为不合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 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20-39332741

邮箱:yangfengk@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20-39332741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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