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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1759 次 发布时间:2019/3/16


2019年中山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以下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医学院------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招生院系按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报考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上线生均有复试资格。

2.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调入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院内调剂,后院外调剂,先校内调剂,后校外调剂。调剂后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400%

具体要求如下:

原则上初试总分不低于原报考专业的基本分数线,且达到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于985211高校;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

校外调剂:本科就读于985高校,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同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系)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4.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备注

071000

生物学

26

9

17


100100

基础医学

19

7

12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分的20%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在专业课笔试后进行)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分的6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分组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学科专业/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细则由招生院系制定)。

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医学院网站发布。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52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网页:http://szmed.sysu.edu.cn/

电话:020-83271560

邮箱:

(二)申诉

中山大学医学院

电话:020-8733590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19315

 

附件1.上线生名单_1(2).docx

附件2.复试录取工作安排_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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