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服务more..


招生简章

招生目录

考书目

历年真题

资料笔记

辅导班

报录比

分数线

常见问题

初试经验

复试经验

QQ微信群

more..考研专业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院系信息 > 大气科学学院 > 正文

2019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2443 次 发布时间:2019/3/14

本页面信息由本站(机构非学校)从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官网转载,原文链接及信息请大家点击学校相关网站查看。

2019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以下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一级学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报考大气科学专业气象学方向、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方向、大气科学(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方向及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方向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者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分数线:总分330分、政治/外语54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95分)

报考气象学方向(单考)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且总分285分以上者可进入复试。

3. 由于上线生源充足,我院不接受院外调剂申请。

4.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网址:http://atmos.sysu.edu.cn/(附件1及附件2

5.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方向)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复试比例

备注

大气科学(全国统考)

35

9

26

1:1.5

 

 

大气科学(单独考试)

13

0

13

1:1

 

地球物理学

5

0

5

待定

上线生源不足,从大气科学(全国统考)复试考生中调剂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考试形式:闭卷

注意:大气科学专业笔试科目有四个供考生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

天气学(推荐用于气象学方向笔试)、污染气象学(推荐用于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方向笔试)、气候和生态学(推荐大气科学(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方向)笔试)、计算方法(适用于任意研究方向的考生)

地球物理学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电磁学、流体力学(推荐用于空间物理学方向笔试)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日常英语对答、专业英文阅读及翻译两项)。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现场提问作答,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气象学方向考核科目: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方向考核科目:污染气象学、边界层气象学;

大气科学(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方向考核科目: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学、全球气候变化、环境生态学;

空间物理学方向考试科目:电磁学、流体力学;

4)考核评分

复试环节中,分两组进行,导师分组由抽签决定,考生分组及面试顺序也将由抽签决定。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一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在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

大气科学学院办公室

电话: 020-84111294

邮箱:liuying28@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大气科学学院  电话:020-84111294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大气科学学院

2019312

 

附件:

1.复试名单

2.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以上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 电话咨询

  • 1对1辅导,168/课时
  • 电子邮箱

  • kaoyan818(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