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8〕33号)、
《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研院〔2018〕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2018年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为:联考英语≧50分,综合≧110分,总分≧195分。
(二)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运用。复试满分值
为300分,分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具体设置如下:
考核层次
|
具体考察内容
|
形式
|
考试时长
|
分值
|
计分方式
|
占复试总分比
例
|
专业课
|
根据所给问题或文字材料,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相关知识
作答。
|
闭卷笔试
|
120
分钟
|
60
|
卷面成绩
|
20%
|
外语应用
能力测试
|
翻译一段英文
短文
|
闭卷
笔试
|
60
|
卷面成绩
|
20%
|
考核层次
|
具体考察内容
|
形式
|
考试时长
|
分值
|
计分方式
|
占复试总分比
例
|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总分180分)
|
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
面试,分小组进行,采用电脑随机编排方式产生小组,考生逐个面试。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当场回答。考核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
每人10
分钟
|
60
|
考核老师现场独立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成绩占面试
成绩的1/3。
|
60%
|
公共管理实践能力
|
120
|
三、复试具体安排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论是
否录取,所交材料不予退还。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
资格。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3月24日(周六)9:00-12:00。考生需预留充足的路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以免影响当天下午的笔试。
2.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办公楼D115室;另设休息室:D114、D215室。
3.考生需带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商银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供学
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国防生须提交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6)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付费下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各地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未能提交材料的考生,须向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提交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因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正常录取)。
(二)组织复试1.笔试
1)时间:3月24日14:30—16:30。
2)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大楼,具体地点见资格审查时发放的“第二阶段准考证”。
2.面试
1)时间:3月25日全天。每位考生具体时间段见资格审查时发放的“第二阶段准考证”。
2)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大楼。
3)考生须提前20分钟在面试室外等候,休息室为D115室。
(三)复试体检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复试考生在3月26、27日(9:00-13:00,不用空腹抽血)在中山大学东校园门诊部完成复试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
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达到复试总分的60%(即180分)为及格。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
成绩的50%。
五、成绩公布
3月27日17:30,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mpa.sysu.edu.cn)将公布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
六、录取原则及人数
(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院最大录取数为265人(含1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如有新增指标,我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补录,补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政审不合格;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七、录取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
1.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电话:020—39332632、39337060
邮箱:mpa@mail.sysu.edu.cn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3696、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0-84115582、020-84111090,prsdnjjh@mail.sysu.edu.cn。
(三)监督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020-8933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