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服务more..


招生简章

招生目录

考书目

历年真题

资料笔记

辅导班

报录比

分数线

常见问题

初试经验

复试经验

QQ微信群

more..考研专业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院系信息 > 外国语学院 > 正文

2018年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鸿知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1409 次 发布时间:2018/3/19

-----------------------以下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别

学科

业)

 

总分

(满分

=100 分)

>100

 

学位

0502

语言

 

345

 

50

 

90

 

学位

0453

国际

 

345

 

60

 

90

民族骨 干

0453

国际

 

300

 

50

 

80

 

报考我院且达到以上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2.   本年度我院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系)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4.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备注

英语语言文学

20

13

7

 

法语语言文学

6

2

4

 

德语语言文学

2

1

1

 

日语语言文学

7

5

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6

 

11

 

5

 

汉语国际教育

 

61

 

15

 

46

其中普通计

划45名,少

干计划1名

 

二、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

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


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

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1)考试形式: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术学位):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的考生进行听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西班牙语考生进行笔试(程度不超过初试时的水平,采用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40分钟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面试(面试语种根据考生考研的语种确定)。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


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

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

面试)不少于10分钟。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分组进行,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面试包括综合能力考核

(同时测出普通话)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两部分。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综合能力考核部分由考核教师就专业问题直接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

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发布。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521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2183

邮箱:lili52@mail.sysu.edu.cn(学术学位)huangj67@mail.sysu.edu.cn(专业学位)

(二)申诉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218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以上内容来自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 电话咨询

  • 1对1辅导,168/课时
  • 电子邮箱

  • kaoyan818(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