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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的说明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2575 次 发布时间: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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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的说明

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档案材料是否完备,对今后的学习工作有重大影响。研究生人事档案包括两部份:入学前的档案材料和在中山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所产生的学习经历材料。对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前的档案材料由学生本人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寄送至我校,毕业时与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产生的档案材料合并,通过机要渠道寄送到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而定向就业培养类别(不含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前的人事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产生的档案材料毕业时由学校寄送至定向培养的单位。

研究生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将产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包括: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或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仅对博士考生和单独考试的硕士生,2份);

拟录取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体检表、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研究生登记表;

成绩单;

论文答辩情况表;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授予学位通知书;

在中山大学入党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未使用《入党培养登记表》记录政审、入党培训和团员推优有关情况的,应另附政审情况表或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登记表、团员推优材料。

奖惩情况表(奖惩材料);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

为了保证个人人事档案的完整,避免因档案不全带来的各种不便和影响,请同学们在学期间认真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并及时上交。档案材料须是打印或用签字笔、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和复写纸书写,材料内容不得使用纸质粘贴。  

同学们在学期间如有人事档案方面的疑问,可以直接与学校学生处学生档案室联系。电话:020-3933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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