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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鸿知考研 来源:http://egs.sysu.edu.cn 浏览:1416 次 发布时间:2017/3/21

----------以下通知源自“中山大学工学院”--------------

中山大学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721号)、《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研院〔2017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各报考专业划定分数线者,可按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2. 非全日制生源不足的学科,可从全日制考生中调剂,但考生需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复试录取知情书》。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http://egs.sysu.edu.cn 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硕士生的复试、录取领导工作。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各复试小组(分组)必须安排专人作复试记录。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 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面试过程采用合适方式进行录影或录音,相关影音材料存档一年。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工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39332151

邮箱:egs@mail.sysu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工学院

   2017315

 


附件

1、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的时间、地点、流程安排等内容请留意工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3、研究生院将于52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 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复试录取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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