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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鸿知考研网 来源:http://saps.sysu.edu.cn 浏览:1670 次 发布时间:2017/3/21

---------------以下内容转载自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

2. 我院不接受考生调剂。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教务专栏—招生与管理”查询复试名单。http://saps.sysu.edu.cn/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抽取一道专业英语文献材料,现场朗读,并即时翻译。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形式:在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完毕之后,现场由面试教师对考生所抽到的英文材料提出问题,考生即时用中文回答。

3)考核时间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我院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

、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0756-3668353

邮箱:chenying_zd@163.com

(二)申诉

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电话:0756-3668353

(三)监督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7年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 复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4日,中山大学广州南校区。

二、 复试流程

步骤

地点

时间

报到与资格审查

文科楼第三教学楼3107

09:30—09:50

专业课笔试

文科楼第三教学楼3107

10:00—12:00

面试

东北区308栋国际关系学院

讲学厅(1组)、会议室(2组)

考生分组采取当场随机抽签的方式。

14:00—17:30

三、 复试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体检地点:南校区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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