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充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人才,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第一志愿二级学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参加复试。
4.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调剂。
5.考生可以通过我院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证件,以备复试教师查验。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分为以下三部分: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内容:考核专业外语和/或公共外语水平。
考试形式:以笔试(闭卷)考核为主。
考试时间:1小时。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
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具体由各复试组安排。
(3)考核办法:
①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②试题由各复试组在考生复试前拟订,试题为3套以上。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及专业,考核采取考生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考核。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③各学科还可根据学科特点增加其它考核方式,如专业学位考生注重考核临床实践能力,学术学位考生注重考核实验操作能力。部分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须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及听力情况。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二级学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的录取方式: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其中对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5.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请于复试后持体检表到我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安排我院将在复试时通知。
6.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研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8189(科研研究生科 张老师)
0756-2528209(科研研究生科 李老师)
邮箱:fm881002@126.com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